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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師生請注意:2/10起經中港澳入境(含轉機)回國者必須「居家檢疫」,敬請配合。

 

主  旨 全校師生請注意:2/10起經中港澳入境(含轉機)回國者必須「居家檢疫」,敬請配合。 公告 2020-02-09
單  位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陳綺雯 相關網址 期限 2020-07-31
適用對象 全校師生, 相關文件 類別 校內公告
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(武漢肺炎)疫情,為避免傳染擴大及保護自身健康,若您是2/10起經中、港、澳入境(含轉機)回國者,必須進行「居家檢疫」,請配合以下居家檢疫事項。

一、返台前,「自主管理」:
(一)非必要不出入公共場合,外出返家後必作清潔。若有不適,請務必就醫。無發燒、咳嗽、喉嚨痛等症狀才可搭機或搭車。
(二)即刻做好健康保護措施,並全程戴口罩搭機返校,以便返台後居家檢疫管理14天,較無接觸感染疑慮。
(三)先行記錄個人體溫,並建議攜帶返校作為衛教參酌之用。
(四)勤洗手,使用肥皂或酒精性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。
(五)注意台灣防疫資訊,並詳閱本配合事項。
(六)確定返台日,請告知學校返台時間。教職員工請環安中心職護負責彙整,學生請告知導師,由導師回報各系輔導教官。

二、返台後,配合「居家檢疫」事項:
(一)配合防疫政策,落實居家檢疫14天,每日早晚量測體溫並確實紀錄,發燒超過38。C或身體不適應,立即撥打1922專線通報並至指定醫院就醫。
(二)就醫後,主動告知醫師個人接觸史、旅遊史及居住史,不可隱匿;若有相關症狀,將通報衛生主管機關進行後續治療。
(三)勤洗手,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。
(四)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,應立即更換並內摺包好,放進塑膠袋綁好丟進垃圾桶。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,請用肥皂及清水徹底洗淨。打噴嚏時,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,若無面紙或手帕時,用衣袖代替。
(五)本校配合政府政策及維護校內公共衛生安全,將隨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,務請遵守。
(六)居家檢疫期間不能外出,也不得出境或出國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,如違反規定,依「傳染病防治法」第69條規定可處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。另依同法第43條、第67條規定,「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,對於機關的檢驗診斷、調查及處置,如果有拒絕、規避或妨礙。」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。

三、結束居家檢疫:
(一)結束居家檢疫14天後,非必要性,避免外出;外出時,務必全程戴口罩,與他人交談時,請戴上外科口罩並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。
(二)請配合本校之健康關懷或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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