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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及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

 

112學年度第1學期「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」及「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」

一、

受理申請
至本(113)年3月19日(星期二)止。

二、

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,於受理期限內向「戶籍所
在地之區公所」提出申請。

三、

檢附「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」、
「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
知」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供參,電子檔亦可自行至「臺
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」-「申辦業務」下載使
用(網址:https://web.tainan.gov.tw/Nation/)。

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

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

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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