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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安中心

 

 

 

校安中心(Campus Security Report Center)簡介

本校依據教育部90年11月15日90台軍字90160962號函「校園安全及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作業規定」成立校安中心,組織運作係採任務編組,其成員由軍訓教官及校安人員共同組成,每日並排定成員一位,於校安中心實施24小時值勤,以負責校園安全事件之應變處理及通報,同時遂行各項防處作為。

為因應教育部組織變革及本校實際需求,於102年2月27日校務會議通過,將原一級單位-軍訓室裁撤,於學生事務處下設二級單位-校安中心,並經教育部102年6月19日台教技(二)字第1020092984號函核定。

校安中心現有7位校安人員,自111年1月1日起採乙類值勤負責維護校園安全,處理緊急突發事件與急救及負責校安事件通報與聯繫,平時配置於生輔組協助學務工作推動及全校各系學生輔導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