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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保健組

 

食物中毒

食物中毒多指細菌性食物中毒而言,台灣地區發生率較高的食物中毒病原體,其特性及發病症狀不一,必須加以分別,才能掌握治療先機。

常見的食物中毒有:

金黃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 近年,引起食物中毒比例佔首位的金黃色葡萄球菌,其所分泌的「腸毒素」,耐熱性強,即使經過攝氏100度高溫烹煮半小時,仍具有致病能力,會引起噁心、嘔吐、腹痛腹瀉、發燒及全身虛脫等現象,潛伏時間只有短短2~3個小時。由於此病例多發生於團體食用餐盒、自助餐時,醫師建議,每餐留取飯菜各一份冷藏,以便發生中毒時,可據以查出致病原。
仙人掌桿菌食品中毒 引起中毒的另一種高比病原為仙人掌桿菌,煮熟的米飯是其最佳溫床。本菌引發的症狀有:嘔吐、下痢、噁心、腹痛、頭痛、發燒,潛伏時間僅數小時。
肉毒桿菌食物中毒 肉毒桿菌耐熱性極強(攝氏100度加熱10分鐘),且潛伏期達20個小時,其症狀屬肌肉神經方面,併發症嚴重,會導致呼吸肌肉麻痺而死亡。
沙門氏菌食物中毒 日常食用的肉、蛋類是沙門氏菌的污染目標;感染後除感到腹痛之外,還預預防因嚴重嘔吐、腹瀉引起脫水休克。萬一病菌進入血液循環,將引發敗血症,危及生命。

食物中毒的發生與環境衛生、飲食習慣息息相關,所以去除感染的因素,杜絕病原菌傳播的機會,才能有效防止食物中毒,注意事項如下:

預防方法 廚具應徹底洗淨、消毒。

食品加工從業員應定期接受血清檢查。

避免使用有污染嫌疑的原料(包括破損、破殼等)。

冷藏及加熱須注意溫度,避免易感染之溫度。

食物烹調後應儘快食畢,勿存放過久。

罐頭、火腿、香腸須經100度高溫加熱10分鐘以上,才可確保食用安全。